
冬季降雪天气下,驾驶员面临的首要挑战是能见度下降与路面摩擦力降低,而正确使用灯光系统是提升行车安全性的关键措施之一。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冰雪、雨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行驶时,应当开启相应的灯光装置,以确保自身车辆被其他道路使用者清晰识别,并辅助驾驶员观察路况。
当路面出现积雪但能见度未显著降低时,车辆应当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及后位灯。近光灯可提供前方道路的基础照明,避免因积雪反射造成的视线模糊;示廓灯和后位灯则能清晰勾勒车身轮廓,使前后方车辆准确判断本车的位置与宽度。此场景下,驾驶员需注意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通常建议为干燥路面的1.5至2倍,车速不宜超过每小时80公里。
随着降雪量增大导致能见度进一步下降,车辆需在近光灯基础上开启前后雾灯。雾灯的特殊光学设计使其具备更强的穿透力,能够在雪雾环境中有效穿透水汽,提升车辆在复杂气象条件下的可见性。若遇前方突发情况需要紧急减速或临时停车,可短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但持续开启时间建议不超过30秒,且变道前需提前关闭双闪灯,待转向灯功能恢复后再进行操作。
当能见度低于50米时,属于极端恶劣气象条件,车辆必须同时开启近光灯、前后雾灯及危险报警闪光灯。此时驾驶员应将车速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并寻找安全区域停车避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双闪灯开启状态下转向灯功能会被屏蔽,变道或靠边停车前需先关闭双闪灯,待转向灯正常工作后再进行转向操作,避免因灯光信号冲突引发事故。
雪天行车过程中,严禁使用远光灯。远光灯的强光经积雪反射后会形成大面积眩目光幕,严重影响对向车辆驾驶员的视线,增加碰撞风险。临时停车时,除开启双闪灯外,还应根据停车方向开启相应的转向灯,例如靠右停车时需同步开启右转向灯,以明确传达停车意图。此外,雪后天气转晴时,驾驶员需及时关闭雾灯,避免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视觉干扰。
正确使用灯光是雪天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驾驶员应根据实时能见度条件灵活调整灯光组合,始终遵循“降速、亮尾、控距”的基本原则。通过规范的灯光操作,不仅能提升自身车辆的可见性,也能为其他道路使用者提供清晰的行车信号,共同维护冰雪天气下的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