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闯红灯的判定需要三张清晰照片形成完整证据链:第一张是车辆越过停止线时的瞬间,第二张是车辆完全进入路口中央的画面,第三张是车辆到达对面路口的照片。三者缺一不可,这是我处理过的数十起申诉案例中总结出的核心规则。很多车主误以为前轮压线就算闯红灯,其实只要未继续移动,即便触发电子眼拍照也不会被判定为闯红灯。
黄灯亮起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的需立即停车——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很多车主会纠结“黄灯最后一秒通过是否算违规”。根据经验,只要在黄灯期间车身完全越过停止线,通常不会被判定为闯红灯;但若黄灯亮起后才开始加速冲线,则有闯红灯风险。需要注意的是,抢黄灯虽不直接等同于闯红灯,却可能因车速过快引发交通事故,建议提前减速备刹。
我见过三种典型的“被闯红灯”情况:一是跟在大型车辆后因视线遮挡误闯红灯,二是因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而闯红灯,三是路口交通信号灯故障导致误闯。遇到这些情况,可在收到罚单后3-15日内向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提供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跟车过近导致视线遮挡通常不被采纳为申诉理由,建议保持与前车至少5米的安全距离,确保能看清信号灯。
电子眼的触发机制是基于地面埋设的感应线圈,当车辆前轮、后轮依次压过线圈时,会分别触发拍照。若车辆在压线后立即停车,感应线圈仅记录一次压线数据,不会形成完整的“三张照片”证据链。根据实测,停止线前30厘米内是电子眼的“敏感区”,建议在接近路口时提前减速,若发现红灯已亮,即使前轮轻微压线也应立即停车,不要倒车或继续移动,避免二次触发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