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从被超车辆的左侧超越。这一规定适用于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所有靠右行驶的道路。右侧超车属于违法行为,通常会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也会显著增加事故风险。
左侧超车的安全性主要基于车辆设计与道路规划的双重考量。首先,我国车辆均为左舵设计,驾驶员左侧视野盲区较小,通过左侧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更清晰,而右侧存在约5-8米的视觉盲区,易导致对右侧车道车辆的误判。其次,高速公路车道功能划分明确:最左侧为超车道(限速110-120km/h),中间为行车道(限速90-110km/h),右侧多为货车车道或应急车道,车流速度差异大且易出现出入口变道车辆,右侧超车时若遇前车突然向右变道(如驶入服务区)或右侧车道有低速车辆,极易引发追尾或剐蹭事故。
正确的超车操作需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1. 观察预判:通过内后视镜和左侧外后视镜确认左侧车道无近距离来车,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距离,同时观察被超车辆的行驶状态,避免在其即将变道时超车。
2. 提示信号:提前3秒开启左转向灯,夜间或恶劣天气下可配合远近光灯交替闪烁,明确告知前车及后方车辆超车意图。
3. 加速超车:保持直线行驶,通过降挡或深踩油门提升动力,快速完成超车动作,避免与被超车辆长时间并行(尤其是大型货车,其侧面气流可能影响小型车辆稳定性)。
4. 回归车道:当车辆完全超越被超车辆且距离达到50米以上时,观察右后视镜确认原车道安全,开启右转向灯,平稳驶回原车道。
以下场景建议暂缓超车操作:接近高速公路出入口、桥梁或隧道时,因车流复杂易出现突发变道;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能见度低于100米或路面湿滑时,超车风险显著升高;被超车辆为大型货车或危险品运输车时,需额外注意其盲区范围,确保有足够的超车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