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全线通用最低限速为60km/h(适用于小型载客汽车、普通货车等多数车型),未达此速度且无特殊情况的车辆,将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车道划分限速更需注意:双车道高速公路左车道最低100km/h,右车道最低60km/h;三车道及以上时,最左车道最低110km/h,中间车道90km/h,最右车道60km/h;四车道则细化为左一车道100km/h、左二车道90km/h、右二车道80km/h、最右车道60km/h,车主需按车道指示牌调整车速。
恶劣天气下需主动降低车速: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应≤60km/h;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40km/h,同时需开启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必要时驶离高速 🌧️。车辆突发故障或事故时,允许临时低速行驶或停车,但需尽快移至应急车道,在车后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占用行车道影响交通。
在快车道(如最左车道)低于最低限速行驶,易因后车车速过快引发追尾事故,尤其车流量大时风险更高 🚗💥。若车速低于车道最低限速20%以上(如最左车道限速110km/h,实际仅开80km/h),将直接被记3分,车主需通过仪表盘实时监控车速,避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