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车辆行驶在积雪覆盖的路面时,正确使用灯光系统不仅是法规要求,更是降低事故风险的关键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能见度不足200米的雪天需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这一要求已成为行业共识。
轻度降雪(能见度>200米)时,应当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及前后位灯,这类灯光组合可提供基础照明并增强车辆可见性,通常建议车速控制在80km/h以下,保持150米以上安全车距。中到大雪(能见度50-200米)环境中,需叠加开启雾灯和双闪灯,雾灯的短波长光线穿透力较强,能有效穿透雪雾混合物,双闪灯则可向周围车辆传递警示信号,此时车速建议不超过60km/h,车距保持100米以上。暴雪或能见度<50米的极端情况,应开启全车灯光系统,包括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将车速降至20km/h以下,并尽快驶离高速公路至安全区域停靠。
雪天行车严禁使用远光灯,雪地对光线的反射率可达80%以上,远光灯的强光经雪地反射后易导致对向车辆驾驶员眩目,增加碰撞风险。临时停车时,应当开启双闪灯及转向灯,明确车辆的停靠意图,避免后车误判。开启雾灯时需注意其散射角度,部分车型的雾灯具有高度调节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以避免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眩目。此外,建议保持车窗清洁,及时清除积雪,确保灯光的照射效果不受遮挡。
配备自动大灯系统的车辆,可将灯光控制旋钮调至"AUTO"模式,系统会根据环境光线强度自动切换灯光状态,提升操作便利性。多数车型的雾灯开关位于方向盘左侧的灯光控制旋钮或拨杆上,部分车型需通过按压特定按钮开启。操作灯光后,应当通过仪表盘上的灯光图标确认工作状态,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灯光未正常开启。
正确使用灯光是雪天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驾驶员需根据实际能见度灵活调整灯光组合,同时结合车速控制和车距保持等措施,全面提升行车安全性。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建议寻找安全区域停车等待,待天气条件好转后再继续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