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车主准备给新车上牌,或旧车年检时,总会被要求提供交强险凭证——这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法定险种,直接关系到车辆能否合法上路。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全险”,而是专门针对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基础保障,理解其核心规则对每位车主都至关重要。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境内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未投保车辆将面临扣留机动车、补缴保费及两倍罚款的处罚。保险公司不得因车辆使用年限、品牌等因素拒保,这一强制性确保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最基本的经济补偿。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严格限定为“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即事故中的行人、对方车辆驾驶员或乘客等第三方。其赔偿项目包含三项:人身伤亡赔偿(有责最高18万元/无责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有责最高1.8万元/无责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有责最高2000元/无责100元)。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不赔偿本车车辆损失及车内人员伤亡。
交强险保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按车辆使用性质(家庭自用、营运车辆等)和座位数划分基础费率。家庭自用6座以下客车基础保费为950元/年,6座及以上为1100元/年。保费会根据上一保险年度的出险次数浮动:连续三年未出险可享受30%的费率下浮,出险一次则恢复基础保费,出险两次及以上保费上浮10%,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上浮30%。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需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提供事故证明、医疗票据等材料。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无责限额内进行赔偿。但如果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超出部分需由车主自行承担或通过商业三者险补充。
交强险是法定强制险,保障范围窄、限额低;商业三者险是自愿购买的补充险,可根据需求选择更高保额(如100万、200万),赔偿范围更灵活。建议车主在投保交强险的基础上,搭配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形成更全面的风险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