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车牌保留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车牌在车主名下连续使用满1年(含)以上,期间更换车辆但未变更号牌的,使用时长可累计计算;二是原车需处理完毕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责任,车辆处于正常可注销或过户状态。
从办理原车转移登记、注销或迁出业务当天起算,系统会自动保留车牌号码两年。在此期间,车主可申请将原号牌用于新车或二手车,逾期未使用的,车牌号码将失效并被收回。
保留期内无需额外申请保留车牌,但在登记新车时需主动提出使用原号牌。建议车主在购置新车时尽快办理登记,避免因逾期导致车牌失效。
深圳车牌保留需满足“1年使用期+无违法记录”的前置条件,完成相关业务后车牌自动保留两年。车主需注意保留时效,及时使用原号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