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高速公路能见度良好(通常指能见度大于100米)且前方无车或与前车距离大于150米时,应当开启远光灯。远光灯的照射距离通常可达150-200米,能够帮助驾驶员提前发现道路前方的障碍物、施工区域或突发状况,为反应和操作预留充足时间。但需注意,若与前车距离小于150米,应及时切换为近光灯,避免远光灯强光通过前车后视镜反射,对前车驾驶员造成眩目干扰,影响其判断和操作。
在遇有雾、雨、雪等低能见度天气时,应严格按照能见度等级调整灯光: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加开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小于50米时,需尽快驶离高速公路。此时远光灯的使用会因光线反射形成“光幕效应”,反而降低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辨识度,因此不建议开启。
驾驶员需养成频繁观察内、外后视镜的习惯,当发现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可通过轻微调整后视镜角度减少眩光影响;同时在超车过程中,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待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在确保不影响对向车道车辆的前提下完成超车,超车完成后及时切换回近光灯。此外,车辆灯光系统的定期检查也至关重要,确保远、近光灯及辅助灯光功能正常,灯泡亮度符合标准,避免因灯光故障引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