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类型为最常见的机动车号牌,适用于9座以下小型客车、车长≤6米且总质量≤4.5吨的货车,典型应用场景包括普通家用轿车、SUV等非营运小型车辆。其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标准,是民用小型车辆的主要标识形式。
主要适用于大型车辆,包括车长超6米的大型客车或货车、教练车(需附加黑色“学”字标识)、普通摩托车等。根据管理规定,持有C1驾照的驾驶员通常不得驾驶此类大型车辆(教练车除外),需注意其通行权限与小型车辆的差异。
该类型分为两种设计:小型新能源车采用渐变绿色底+黑字,大型新能源车采用黄绿双拼色+黑字。号牌号码位数增至6位,字母标识中D/B代表纯电动汽车,F/J代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环保属性标识显著,符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管理需求。
主要用于特殊用途车辆,包括使馆车辆(附加红色“使/领”字样)、港澳跨境车辆(需满足特定投资资格)等。此类车辆通常享有特殊通行权限,交通参与者需注意其路权特殊性。
适用于特种车辆,包括警用车辆(附加红色“警”字)、军用车辆(以“军”字开头)、消防救援等应急车辆(附加红色“应急”字样)。根据交通规则,其他车辆应当对执行任务的此类车辆予以礼让。
涵盖教练车(黄底附加黑色“学”字)、临时号牌(白底棕蓝纹+黑字)、民航专用车辆(绿底白字附加“民航”开头)等。临时号牌需按规定粘贴于车辆前后挡风玻璃,民航车牌则仅限民航系统内部作业车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