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车辆检车需携带以下基础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需确保副页年检记录栏无破损;
车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时需额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委托书;
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可直接出示手机凭证,无需打印);
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通常与交强险保单合并出具,需确认信息完整。
单位车辆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补充: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及代理人信息;
大型货车、客车等营运车辆,需提前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备案。
检车前需完成两项关键准备:
处理所有未办结的交通违法记录,否则检测站将不予受理年检申请;
自查车辆外观及安全装置,确保三角警示牌、灭火器(部分地区要求)齐全,车身无违规改装(如大面积贴纸、改变车身颜色未备案等)。
符合免检政策的车辆(9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摩托车等),仍需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检验标志,需准备的资料包括:
机动车行驶证电子版;
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电子版;
车主身份证电子版(代办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需避免以下三类错误:
携带过期交强险保单,需确认保单有效期覆盖检车日期;
委托代办时未签署正式委托书,口头委托通常不被认可;
忽略车船税证明,部分地区需单独提供,建议提前与保险公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