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车家庭的成员构成需基于法定亲属关系,通常限定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单亲家庭可由监护人与子女组成家庭申请主体。需注意的是,所有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均不得持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包括已取得指标但尚未购车的情形。例如,夫妻双方与父母共同申请时,若父母一方的配偶(即另一方父母)名下有车,则该父母不得纳入家庭范围;兄弟姐妹组合因不属于直系亲属,不符合认定要求。
主申请人作为家庭申请的代表,需同时满足四项条件:一是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二是本人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三是无待报废未注销的车辆;四是符合本地居住要求,如北京需连续缴纳5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部分城市对居住要求有差异化规定,例如上海要求主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家庭总人数需不少于2人,上限通常为8人。申请时所有成员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获得指标后的10年内不得再次以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小客车指标。此外,家庭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其他家庭或个人的指标申请,若子女的配偶名下有车,该子女将丧失加入家庭申请的资格。建议家庭在申请前,通过当地小客车调控管理系统查询所有成员的资格状态,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申请失败。
不同城市的无车家庭认定及指标分配政策存在差异。北京实行积分摇号制,家庭指标占年度小客车指标总量的80%,积分计算综合考虑家庭人口数、代际数及婚姻状况;天津采用“先到先得”与单独指标池结合的方式,家庭申请可优先进入专属指标池摇号;上海对新能源指标实行直接配置,但需核查家庭是否具备固定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议家庭在申请前详细阅读本地最新政策文件,或咨询调控服务窗口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