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车辆出厂时已配备车顶纵杆(纵向承重轨道),在此基础上加装横杆或行李箱,属于原厂设计范围内的合理拓展,通常无需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需注意的是,装载高度从车顶平面算起不得超过0.5米,车辆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且行李架不得超出车身宽度,以符合道路通行安全标准。
若原车未配备车顶纵杆,需自行加装纵杆及横杆后再安装行李箱,此类改装属于改变车辆外观的行为,应当在加装完成后30日内,携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行李架产品合格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备案的,将被认定为非法改装,可能面临罚款处罚,且会影响车辆年检。
无论是否需要备案,安装车顶行李箱均需遵守以下规范:行李架与车身连接部位需牢固可靠,避免行驶中脱落;行李架材质应具备阻燃特性,且表面不得有尖锐突出物,防止对行人和其他车辆造成安全隐患;临时加装的行李架若需上路行驶,同样需符合上述高度、宽度要求,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