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区道路、照明良好路段,近光灯是必开的。会车时,需在 150 米外切换近光。跟车或通过路口时,也应保持近光状态,为行车提供合适照明。
高速公路或国道无路灯路段,开启远光灯(蓝色仪表标识)能照亮更远区域。但跟车距前车<150 米时要切回近光。超车时,需配合转向灯+远近光交替,提醒前车。
雨雾天气,开启雾灯+近光灯+危险警报灯,禁用远光灯,因为水雾反光会更危险。能见度<200 米时,车速要保持 60km/h 以下。
临时停车,开启示廓灯+双闪灯。若在高速公路,需移至应急车道,保障自身与其他车辆安全。
要注意,滥用远光灯最高扣 1 分罚 200 元。雾天开双闪必须同步开雾灯。黄昏/黎明需提前 30 分钟开灯。正确用灯,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