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变道车压线或大部分车身仍在原车道,此时被后车碰撞,按照交通规则,变道车通常要承担主责或全责。这是因为变道车未确保安全就强行变道,干扰了原车道车辆正常行驶。不过,若后车存在超速或未保持安全距离等情况,后车也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若变道车已完全进入车道,后车追尾,这种情况下后车一般要负全责。原因在于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未能及时对前方情况做出正确反应。但如果变道车存在频繁急刹或蛇形行驶等不当行为,变道车也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
加塞车若未打灯、在实线处变道或者连续变道,这种违反《道交法实施条例》第44条的行为,会导致加塞方承担全责。不过,要是后车故意加速碰撞加塞车,那么后车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对故意制造事故行为的判定。
当出现变道车未观察后视镜,而后车又超速的情况时,责任划分就会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来确定。例如,主次责任可能按照7:3来划分。这种判定方式综合考量了双方在事故中的违规行为和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