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中国•北镇“一带一路”闾山英雄会“沿海润滑油杯”同砚四驱国际越野车王争霸赛暨旅游文化音乐节【赛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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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赛事概述

1.1 赛道形式:赛道为人工设计、人工障碍与自然障碍结合的场地越野赛道;

1.2 赛事构成:分站赛和年度总决赛构成;

1.3 比赛组别:设为专业组、UTV组和公开组三个组别;

1.4 比赛形式:多车错位发车,每站比赛设排位赛、半决赛和决赛; 

02比赛设置及参赛资格

2.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方可参加报名;

2.2 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突发性疾病患者,不接受报名参赛;

2.3 比赛设专业组、UTV组、公开组,每名赛手每站比赛限报名一个组别;

2.4 俱乐部杯参赛要求:

1)同砚四驱注册的车队均可参加俱乐部杯赛;

2)注册同砚四驱车队的办法参见《同砚四驱车队注册规定及车队比赛执照申领流程》;

3)俱乐部杯仅限注册车队报名参加;

4)参赛车队报名俱乐部杯比赛时,同一组别最少指定两个且不多于三个车组参赛;

5)若已注册车队需在赛季中变更所属名称,须以书面文件形式向组委会提交“俱乐部/车队”变更申请;

6)若俱乐部杯参赛赛手未与所属车队签署聘用协议,发生一切后果由车队与赛手自行协商解决;

03赛事报名

3.1 报名时间;

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8月15日18:00

3.2 参赛车队报名俱乐部杯比赛时,在每个分站赛中同一组别最少指定两个且不多于三个车组参赛。参加俱乐部杯的车队,比赛中仅有一辆赛车成功发车,当站比赛俱乐部杯成绩无效,比赛积分不计入俱乐部积分;

3.3 报名表内容作为报名人和组织者的参赛协议,报名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填写、签署报名表。代理人和参赛赛手本人(以下称统报名人)必须一同签署,不得代签,报名表约束内容如下:

1) 报名人必须确认已经阅读比赛规则、技术规则和注册规则,并代表其参赛的所有人员声明遵守上述规则;

2)报名人对其报名赛手、车辆维修人员及其所有随行人员的全部行为负责;

3)报名人必须按时领取赛事公告、发车顺序、成绩表等参赛相关文件;

3.4 报名费

3.4.1 车手车辆报名费(含保险):

500元/站/人/车;

3.5 报名及退款

3.5.1 参赛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款到账后经组委会确认方为报名完成;不接受现场报名;

3.5.2 报名费将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如数退还:

1)报名未被接受;

2)比赛未能举行或因外力不可抗拒因素而未举行;

3)未能通过车辆检验者不得参赛,所交报名费退还,不予补偿其它费用;

3.6 保险内容

3.6.1 组织者将为每位获得参赛资格的赛手投保人民币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和10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险,此项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保险期限从第一天比赛开始至比赛结束或该赛手退出比赛及除名时止;

3.6.2 组织者投保比赛公众责任险。此保险包括赛车在比赛期间在比赛场地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3.6.3 赛手在竞赛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须第一时间将赛手伤情告知组委会或赛事承保机构;其医疗费用需由其本人、车队或随行人员根据情况自行垫付,并妥善保管好医疗票据。竞赛车辆或其他附属物品的损失,不属于该赛事承保机构的赔付范围;

04赛车车检

4.1 所有的参赛车手和车队,必须按照在比赛公告或补充规则中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交所需要的有效文件和信息,以完成行政检验和车检;

4.2 特殊情况下,需获得赛事组委会许可,否则参赛车手和车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政检验和车检,将不允许参赛;

4.3 参赛车辆均需通过车检,不符合越野场地比赛车辆安全改装规则的车辆,不允许参赛。参赛车手的装备在车检的同时进行检验;

4.4 参加车检的车辆将被视为同意相应的技术规则要求;

4.5 参赛车辆可对原装油箱进行挪动,但必须安全。参赛车辆也可使用国际汽联批准的FT3-1999,FT3.5-1999 或 FT5-1999安全油箱。如果油箱安装在车内,必须与驾驶舱用防火隔板隔离;

4.6 建议参赛车辆上至少携带一个不小于2公斤的灭火器;

4.7 参赛资格表公布30分钟后,组织者不再接受对车辆资格的投诉;

4.8 参加车检的车辆,其车号及车身广告必须完整地黏贴在车身上;

4.9 在比赛期间,车检裁判有权进行如下工作:

1)检查参赛车辆和参赛车手的装备是否符合技术规则要求;

2) 要求参赛车队拆解车辆,以确认参赛车辆符合技术规则要求;

3)要求参赛者按要求,提供车辆的部件或样品;

4.10 经过车检的参赛车辆,如果再次进行拆解、改装和维修须向组委会报备,才允许继续参赛;

4.11 裁判长有权要求任何一台涉及竞赛事故的车辆中止比赛并进行调查;

4.12 裁判长或医疗代表有权在比赛中的任何时间要求参赛车手进行医疗检查;

4.13 参赛车辆车身左右两侧明显位置必须贴赛手国籍、姓名、血型。尺寸如下:

4.14 各组别车检相关规则如下

4.14.1 专业组车检规则

1)参赛车辆四轮驱动,座位不超过7个,排量在8000CC以下的轻型越野车;

2)参赛车辆发动机位置必须前置或中前置,赛车重量不限;

3)参赛车辆必须由报名者自带,一人一车,不限燃油类型;

4)参赛车辆必须安装符合汽联标准的防滚架,保证刹车灯真实有效;

5)参赛车辆必须使用赛车座椅;四点式及以上的安全带;

6)参赛车辆允许进行安全改装或其他改装,但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车辆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7)不接受巴吉/UTV报名;

4.14.2 UTV组车检规则

1)参赛车辆四轮驱动,座位不超过4个,排量不限,赛手自备全盔;

2)参赛车辆必须由报名者自带,一人一车。不限定燃油类型及是否增压;

3)参赛车辆车门两侧必须安装防护网;

4)参赛车辆必须安装赛车座椅、四点式及以上安全带;

5)参赛车辆车允许进行安全改装或其他改装,但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车辆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4.14.3  公开组车检规则

1)参赛车辆四轮驱动,座位不超过7个,排量在8000CC以下的轻型越野车;

2)参赛车辆车身及其底盘必须为同一款车型。悬挂形式和避震数量、品牌不受限制,例如:(扭杆、板簧均可改为螺旋弹簧的形式,且轮距、轴距不受限制) ;

3)车身覆盖件如车门、门玻璃、引擎盖、叶子板等均可做轻量化处理且材质不限但车身必须为金属材质;

4)参赛车辆发动机位置必须前置或中前置,赛车重量不限;油箱水箱位置不限;

5)参赛车辆发动机、波箱、电脑不限制;

6)参赛车辆不限燃油类型,不分排气量;

7)参赛车辆必须安装符合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标准的防滚架;

8)参赛车辆比赛过程中不得拆除车门,引擎盖等配件(前后杠尾门除外);

9)参赛车辆必须安装赛车座椅、四点式及以上安全带;

10)参赛车辆不允许同一赛手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必须一人一车;

友情提示:

建议所有参赛车手要保证车辆外观和内部的完整性,除前后保险杠、后门及内饰除外,不要对车体进行切割。

切割将会大大影响车辆的安全系数;

保证车辆外观,例如:大灯、转向灯、尾灯、中网、后视镜等。

要保证原车面貌,有效提高观赏性;

在本站赛事结束后的赛事当中,这些都要作为车检的强制要求标准;

05成绩评定

5.1 比赛采用多车同发、单车计时系统,精确到秒后3位;

5.2 成绩按照各计时圈数时间累计相加。未达到规定圈数及未完成比赛者,成绩按照最大允许时间计算;多跑圈数者按照实际用时计算;超过最大允许时间按照最大允许时间计算成绩;

5.3 各比赛日比赛结束后,经赛事总监签字后成绩生效,赛事组委会60分钟内公布本场次比赛成绩;

5.4 比赛成绩公布30分钟内,赛手无异议,自动成为正式成绩,不再接受任何对该成绩的抗议;

5.5 本场次比赛成绩为赛车通过赛道的正常计时和罚时累加,计最终成绩公布;

06积分奖励

6.1 全年共设两个双倍积分站,原则上中间站和收官站比赛为积分双倍;

6.2 各分站赛获得积分者须本人现场领奖,并对成绩确认签字,否则本站成绩及积分取消;


6.3 赛手个人分站赛成绩及积分

6.3.1 赛手分站赛个人成绩按总成绩时间,由少到多,依次排名。积分奖励与成绩名次对应(具体参照表格所示);

6.3.2 赛手分站总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且积分与名次对应。例如:成绩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者,平分并列人数所对应的名次奖金,不设第二名,直接取并列人数后对应名次成绩;成绩并列第一者,积分均按第一名算,以此类推;

6.4 赛手个人年度积分

6.4.1 表格中各奖项年度积分由分站赛和总决赛积分累加得出,且由此积分排定该奖项全年名次;

6.4.2 不同组别积分不能累加,各组别积分单独计算;

6.4.3 如出现年度积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下列方式排列名次:

1)比较其在总决赛所获名次,名次高者名次列前;

2)未参加年度总决赛赛手视为自动放弃该组别年度奖项及积分;

6.5 俱乐部杯分站赛成绩及积分

6.5.1 专业组、UTV组、公开组均设置俱乐部杯;

6.5.2 参赛车队至少要有两个相同组别的车组参加比赛(报名并发车),方可获得俱乐部杯的成绩和积分;

6.5.3 不同组别积分单独计算,不能相互累加;

6.5.4 报名参加俱乐部杯的车组中获得单站积分最高的两个积分之和为本站俱乐部杯积分;

6.5.5 若车队分站积分并列第一,则并列车队平分所对应的名次奖金,不设第二名,直接取并列车队后对应名次成绩;成绩并列第一者,积分均按第一名算,以此类推;

6.6 俱乐部杯年度积分

6.6.1 俱乐部杯年度总决赛积分由分站赛和总决赛积分累加得出,且由此积分排定该奖项全年名次;

6.6.2 如出现年度积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下列方式排列名次:

1)比较其在年度总决赛所获名次,名次高者名次列前;

2)未参加年度总决赛车队视为自动放弃该组别年度奖项及积分;

3)如总决赛名次依然并列,则积分与名次对应例如:成绩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者,平分并列人数所对应的名次奖金,不设第二名,直接取并列人数后对应名次成绩;成绩并列第一者,积分均按第一名算,以此类推;

6.7 报名俱乐部杯的赛手同时计算个人成绩和俱乐部杯成绩;

6.8 赛手在赛季内变更所属俱乐部/车队

参赛选手代表单位有争议的,以协议为判定依据。

如果参赛选手一人签有多个有效协议,则最先签订的有效协议为注册协议。

如果赛手需在赛季中变更所属俱乐部,以书面文件形式加“俱乐部/车队”变更申请费用1000元向组委会提交申请。

若擅自变更车队将取消其比赛成绩;

07车手会议

7.1 组委会组织的参赛车队经理和参赛车手的会议,参赛车队经理和车手必须参加;

7.2 就竞赛补充规则里的特殊要点,提醒车队和车手注意并了解;提醒所有相关人员注意安全条款、赛道的注意事项;就规则里的有关条款进行解释;

7.3 组委会会下发会议文件,会议文件将使用中文或其他参赛者主要使用的语言;

7.4 车队经理和参赛车手赛前必须仔细阅读赛事相关规则及文件;

7.5 如果需要安排额外的会议,参赛车队和车手同样是被要求强制参加;

08比赛发车

8.1 在岗位裁判的引导下,参赛赛手在进行检录后,按照岗位裁判的指挥驾驶赛车上发车台;

8.2 参赛车辆发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参赛赛手应戴好头盔并系好安全带,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8.3 比赛发车按信号灯发车:红灯闪烁,进入预备状态,在0-10秒间由裁判启动发车器,绿灯(或绿箭头)亮起,赛车发车,计时开始;计时系统精确到秒后三位;

8.4 在信号灯由红灯变为绿色之前所有在发车位的赛车不得提前通过自己的发车线,如果提前越过发车线视为抢发车,赛车第1次抢发车,罚时20秒;在同一节比赛中,对于两次抢发车的车手,按照最大给时处理;

8.5 所有赛手必须佩戴头盔、汉斯、防火内衣、赛手服参赛;

8.6 该赛车不能按组委会公布的顺序正常发车,按最大给时处理;

8.7 发车信号给出,信号灯亮起5秒内未正常发车者罚时20秒;

8.8 发车信号给出,20秒后未能正常发车者,最大给时处理;

8.9 未参加排位赛的赛车,不列入半决赛发车排位编组,半决赛编组将重新编排。排位赛中最大给时者在半决赛排序时按照排位赛时发车顺序依次编组,作为半决赛发车排序;

8.10 未参加半决赛的赛车,将不列入总决赛发车排位编组,总决赛编组将重新编排;半决赛中最大给时者在总决赛排序时按照半决赛发车时顺序依次编组,作为总决赛发车排序;

8.11 参赛报名赛手未正常参加比赛者,成绩公布时按照最大给时处理;

8.12 各组别间的发车间隔时间,将由组委会补充规则或赛事公告公布;

09比赛规则

9.1 比赛车辆不分排量大小,每名赛手仅限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9.2 排位赛多车错时同发计时排位,计时圈数为(待定圈);

9.3 半决赛(待定圈)、总决赛(待定圈)采用多车错位发车形式;

9.4 排位赛发车顺序按照【赛手会议】抽签顺序排定;赛车不能按组委会公布的顺序正常发车,按最大给时处理;

9.5 比赛车辆在设有人工障碍和自然障碍的赛道内进行比赛;

9.6 发车裁判在发车前对每位参赛赛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未遵守规定的参赛者提出警告责令其改正并有权拒绝为其发车;

9.7 赛手不得驾车进入赛道警戒线以内勘路,组委会有权取消违者比赛资格;

9.8 比赛过程中应按照赛道指示方向行驶。以任何形式逆向行驶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9.9 赛手比赛时必须按顺序通过障碍。以任何形式违背通过顺序,驶离赛道、部分或完全地回避障碍,取消赛手比赛资格;

9.10 允许车队成员和赛手之间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为其赛手计圈。禁止任何车队人员进入赛道;

9.11 比赛过程中,赛车四轮出界未按原路返回给予最大给时处理;

9.12 比赛过程中,借助外力或救援则给予最大给时处理;

9.13 严禁在红钟区、发车台、赛道、冲刺点、停车登记点加油和维修,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9.14 前车不得故意阻挡后车,后车不得故意冲撞前车。每辆赛车建议安装 2 个行车记录仪,分别记录赛车前后的情况,用于对比赛争议的参考。无视频资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9.15 严禁比赛中恶意碰撞,赛道内如发生恶意碰撞或恶意阻挡的行为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追加处罚;

9.16 比赛过程中,出现恶意碰撞,造成其它车辆翻车或车辆无法正常比赛,取消违规者比赛成绩,被撞一方可申请重新发车;正常竞技状态下,非故意碰撞造成其它车辆翻车,由裁判组判定是否允许被撞一方重新发车,如对裁判组裁定有异议,需提供相关视频资料,申请组委会仲裁;

9.17 不听从裁判管理者或威胁裁判员等不良行为,赛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追究赛手责任;

9.18 上一年度在“同砚四驱全国越野车王争霸赛”上,取得过专业组年度前三名车手不允许参加公开组的比赛;

10比赛冲刺和终点

10.1 赛车通过终点瞬间,成绩将被记录,在终点裁判的指导下,赛手在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后,成绩方可生效;

10.2 赛手在终点至STOP点间减速,在路锥前停车,撞路锥者比赛成绩无效;

10.3 赛手在成绩确认单上确认签字后,必须及时驶出,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10.4 在终点至STOP点间发生撞击计时设备、场地设施及造成交通事故者,比赛成绩无效且负全部责任;

10.5 赛车通过终点后未正常到达STOP点,比赛成绩给予最大给时处理;

11中止比赛

11.1 由于安全原因出现紧急状况或由于错误的发车行为,会在终点线和所有裁判点出示红旗停止比赛。

此时,车手需立刻停止竞赛,在裁判的指示下降低车速;

12结束比赛

12.1 当一台赛车完成比赛的完整距离时,将在终点线出示比赛结束的信号;

12.2 继续比赛仅在以下情况被批准:

1) 在比赛中出示了红旗;

2)当比赛完成的信号被错误地出示或领先的赛车未完成比赛的完整圈数前出示,在这两种情况下,只有参加了之前正常发车的赛车才被允许参加重新开始的比赛,并且占据之前的比赛发车位置;

3)如果比赛中被红旗终止和重新发车,任何车手如果其能够在正常的比赛里正常发车,但在继续比赛中无法发车,其成绩为最大给时,名次将被排到之前未发车的车手前面;

13事故

13.1 事故是指任何涉及一名或多名车手的事件,这些事件由裁判长报告给赛事仲裁委员会(或由赛事仲裁发现后转交裁判长调查),这些事件包括:

13.1.1 违反《同砚四驱赛事规则》条款规定导致比赛中断的行为;

13.1.2 抢发车行为;

13.1.3 不遵守旗语规定;

13.1.4 造成一辆或多辆赛车错误发车或抢发车;

13.1.5 造成碰撞;

13.1.6 迫使其他车手驶离赛道;

13.1.7 用非合理的方式阻止另一车手合理的超车行为;

13.1.8 用非合理的方式妨碍了另一车手的合理超车行为以上列出的行为,仅是事故的一部分;

14处罚

14.1 仲裁委员会有权做出处罚的决定;处罚的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不遵守参赛规则的参赛者、车队、车手及车队成员等;

14.2 赛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裁判长的报告或者要求经过认真调查,决定涉及事故的车手是否受到处罚,涉及事故的车手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赛车场;

14.3 如果车手涉及事故,并在比赛结束后 30分钟内接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其在未经仲裁委员会批准情况下,不得离开赛车场;

14.4 仲裁委员会可以调取和使用任何视频录像及其他数据,帮助对事故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做出决定;

14.5 所有处罚必须在组委会决定文件做出后立刻执行;

15仲裁

15.1 仅限报名人或车队经理有权提出申诉;

15.2 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缴纳 3000 元申诉费,并报送相关视频资料,递交总裁判长,由赛事仲裁委员会裁定。如申诉有效,退回申诉费。如申诉失败,费用不予退还;

15.3 申诉书必须在被申诉事件发生10分钟内递交;

15.4 赛事组委会只在成绩公布后 30 分钟内接受参赛者提交至赛事仲裁委员会关于成绩的申诉。成绩公布30分钟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诉;

15.5 赛事仲裁委员会不受理针对裁判的申诉;

16信息发布

16.1 赛前所有赛事相关信息将在【同砚四驱官方公众号】中以赛事一号、二号、三号以及补充公告形式推送,详情需关注【同砚四驱官方公众号】;

16.2 赛事公告将会公布到【同砚四驱官方公众号】,所有比赛分组信息、比赛成绩信息和组委会的决定文件等都将会在【同砚四驱官方公众号】推送;

17媒体活动

17.1 在赛前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出席赛前发布会的人员不仅限于车手,在推广品牌的前提下组委会将指定相关车队成员出席在新闻中心召开的赛前新闻发布会。

获得各组别前3名的车手将出席在新闻中心召开的赛后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未按规定出席上述新闻发布会的车手将受到赛事组委会相关处罚;

17.2 媒体活动和赛车巡游。

赛事组织者有可能根据赛事的需要在分站赛组织包括车手签名等媒体活动或者车手巡游,具体参见各分站赛公告文件,所有车手必须参加;

18颁奖仪式

18.1 专业组、UTV组及公开组车手比赛前三名,不参加颁奖仪式的取消当站成绩、奖金和积分,该成绩和积分当站空缺。

俱乐部杯第一名代表必须出席颁奖仪式,不参加颁奖仪式的取消当站成绩、奖金和积分,该成绩和积分当站空缺;

18.2 奖金

各组别前十名车手获得奖金及赛事积分,奖金数额及积分(见12.2项条款);

19赛车车身广告

19.1 参赛车辆必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在车身规定位置粘贴组委会广告,且赛手不得粘贴非主办方广告内容;

19.2 参赛者应确保广告及号牌清晰可见,并保持至比赛结束;

19.3 参赛者应确保赛车服胸前广告清晰可见,并保持至比赛结束;

19.4 报名人所有参赛车辆的涂装在车检后不得再进行更改,如果发生变动,必须经过赛事仲裁委员会书面批准;

19.5 参赛车辆比赛车号由组织者根据报名顺序随机产生;

19.6 比赛车号粘贴位置为赛车两侧前车门,按照分站赛附录规定的位置粘贴车号,不符合要求者,技术代表将不允许其通过预车检;

19.7 所有参赛者、赞助商和其他有关人员在报名参赛时已经同意参赛所有的影视资料版权属于赛事组委会,上述各方不可扣留版权,或将其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赛事组委会可选用任何在比赛中拍摄的影视产品做任何用途;

20旗语规则

20.1 黄旗:赛道出现黄旗,代表前方车道上有障碍物、有赛车撞坏或有赛车出现故障的情况。赛手必须要小心驾驶。出现黄旗的时候不允许超车。若赛手无视黄旗不减速强行超车,赛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20.2 蓝旗:蓝旗表示后方有准备套圈的车辆正在接近,并且准备超车。被出示蓝旗的赛手应该减速让行,必要时要让出赛车线。如果一名赛手被出示挥动蓝旗3个弯内还没能够及时为快车让出线路,这名赛手可能受到处罚;

20.3 白旗:当出现白旗的时候,表示前方有慢速行驶的车辆。这可能是一辆救护车,一辆拖车,或者是赛会安全车辆。当看到白旗的时候,赛手必须减速小心驾驶;

20.4 红旗:红旗表示比赛因某种原因提前结束或暂停。红旗会在整个赛道各个位置同时出示,当赛道出现红旗,赛道中的车辆应该立即驶离赛道,在赛车停车区原地待命,以得知是否恢复比赛,何时恢复比赛;

20.5 绿旗:绿旗表示比赛、排位赛开始或赛道存在的障碍已经得到清除,比赛恢复正常;

20.6 黑白对角旗:黑白对角旗与赛手号码一起使用,是对赛手缺乏体育道德行为的第一次警告。如果赛手继续这样的行为,将有可能被黑旗罚下赛场;

20.7 黑旗:如果赛手的号码显示在出发线,同时旁边有黑旗出现,这表示赛手在跑完这一圈之后需要向维修站汇报。当一名赛手因为比赛行为不当而需要对其进行调查,或者当赛手在比赛中犯规的时候,需要向赛手出示黑旗。出现该旗帜时,赛手被取消比赛资格;

20.8 黑底红圈旗帜:赛手的号码显示在出发线,同时黑底红圈旗出现时,表示赛手需要立即与检修站取得联系;

20.9 黑白方格旗: 当终点出现黑白方格旗时,表示该赛车已正常完成比赛;

21安全义务

21.1 参赛者比赛时必须佩戴过耳式安全头盔。头盔必须符合国际汽联标准或为飞翔型号头盔;

21.2 参赛者比赛时必须穿着防火连体赛车服,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推荐使用国际汽联标准赛车服;

21.3 参赛者必须按照规定系牢安全带进行比赛;

21.4 发车裁判在发车前对每位参赛赛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未遵守规定的参赛者提出警告,责令其改正,并有权拒绝为其发车;

21.5 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事故且不能保证环境安全情况下,车手不应随意下车,应等待救援组救援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22赛场纪律

22.1 尊重观众、尊重记者、文明比赛;

22.2 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不得侮辱裁判,违反者取消比赛成绩;

22.3 尊重对手,如发现有打架等过激行为,取消比赛成绩;

22.4 出停车场、维修区和通行路线不减速慢行者,仲裁处罚或取消比赛资格;

22.5 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他人或组委会车辆、设施严重损坏或人员伤亡者取消比赛资格,赛手及报名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2.6 赛手有义务维护组织者的权益,有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和处理同其他车队的关系;

22.7 比赛场地内(含预检录区、竞赛区、裁判区等与竞赛关联的所有区域)和周边地区严禁乱扔垃圾。参赛赛手应主动维护场地公共卫生,并将产生的垃圾携带离场或投放到指定位置;

22.8 比赛期间凡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比赛成绩;

22.9 颁奖仪式时,获奖赛手应由本人持身份证着赛车服或同砚四驱机车服前来领奖;

23恶劣天气处理流程及预案

23.1 停赛或撤离场地的决定

1)决定:

赛事组委会将决定是否在出现雷雨、暴雨,暴风和台风等恶劣天气下暂停比赛,或是安排人员撤离现场;为安全起见,组委会将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决定本站赛事是否中止比赛,安排人员和物资撤离现场;

2)公告:

如果赛事组委会决定暂停或中止比赛,或要求车辆、人员撤离现场等情况,将通过广播系统进行通知,并通过赛事工作人员告知各参赛赛手;

23.2 火灾处理流程及预案

23.2.1 抢救和灭火

1)当发生车辆自燃等火灾时,所有参赛车辆必须停在安全位置;

2)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携带灭火器靠近着火车辆,在确认赛手已逃离事故赛车的同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消防工作人员做为第二梯队,随时待命进行后续灭火工作,直至火被扑灭;

23.2.2 赛场监控

1)岗位裁判记录下发生火情事故的时间和地点,立刻报告裁判长;

2)接到事故报告后,裁判长确认事故位置并封闭赛道,立即通知暂停比赛;

3)裁判长指挥并下令将灭火器材送至可以协助灭火的事故点;并将情况报告至赛事组委会;

23.2.3 安全确认及现场保护

1)由消防人员和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报告消防部门;

2)检查消防程序并清点已用灭火器数量,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比赛重新开始。清理现场油液、灭火器内容物及废弃物后,由裁判长决定是否继续比赛;组委会通过广播系统进行通知;

24其他

本规则在同砚四驱全国越野车王争霸赛赛事期间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同砚四驱赛事组委会。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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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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