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别称:潭州,湖南省省会,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东邻江西省宜春、萍乡,西连娄底、益阳,南接株洲、湘潭,北靠岳阳。
长沙的总体地质特征是,地层出露齐全,花岗岩体广布,地质构造复杂,矿产资源丰富。长沙地下矿藏种类繁多,尤以非金属矿独具特色,已查明的有锰、钒、铜、钨、金、银、磷、海泡石、重晶石、菊花石、石膏、煤等50余种,有全国独一无二的菊花石。地貌类型多样,地表水系发达。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湘江穿城而过。
长沙历史发展,可追溯到远古时代。据考古判断,在距今15-20万年的旧石器时代,长沙地区即有原始人类活动。春秋战国时期,长沙属楚国黔中郡。秦设长沙郡,为秦初全国三十六郡之一,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长沙国为填蛮郡。东汉复置长沙郡,改抚睦县为临湘县,仍为郡治,公元589年,隋统一中国,废州郡,行州县二级制,长沙郡改潭州。清顺治四年四月初八(1647年5月12日),高士俊领兵入长沙,长沙纳入清版图,沿明制设长沙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仍隶湖广)。长沙(府)城自此为湖南省会。民国九年(1920年),长沙设市政厅,年底设市政公所。省会警察厅设东、南、西、北、外东、外南、外北、商埠8个警察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