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5月4日在四川港宏西物时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成都长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北京现代瑞纳14款手动T O P一辆。购车时应销售公司要求在永诚财产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2016年2月9日正常行驶,路面宽阔、平整且无过往车辆,车速大概在40~60之间,在无任何碰撞的情况下,突然方向失控跑偏,我一边刹车制动一边稳住方向,但是车始终往右跑偏,最终撞向路边的水渠(边坎高度约20CM)。下车时发现左后轮已脱落,我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称这是机械故障不予理赔;随后我又打电话给厂家,厂家当时回复已备案,后又回复此事故为外力造成不予理赔。双方都声称不是自己的责任,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我在保险公司的建议下要求三方一起去做司法鉴定,但北京现代还是不予回复。最终我与保险公司一起去做司法鉴定,鉴定公司为: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最终鉴定建议:在事发前,即行驶至事故现场时,其左后轮内部构件已发生机械损伤,在驾驶员采取制动又发生了汽车往右侧滑,与道路右侧边坎碰撞后造成左后轮脱落。我拿着鉴定结果找厂家,厂家仍不予理赔,事至今日4月11日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