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车不换牌是可以实现的。
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原车牌使用时长要满一年。从车子注册登记并拿到正式车牌那一刻开始算注册登记前使用临时牌照的时间也算在内。
其次机动车所有人要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再者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要处理完毕。
办理流程是车主按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办理原机动车的报废手续和注销登记在车辆排废、注销登记后的 6 个月内提交保留号牌申请书以及原机动车的报废证明、对应号牌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料交给车管所。
车管所会核查资料符合条件的将受理并录入原号牌并打印《临时性行车号牌》交给机动车所有人临时号码牌在期限内可上路使用直到原号牌领回。
如果是企业的车登记信息在车辆登记之后有变化比如公司名称换了就需到车管所办理车辆信息变动变动结束的三年后换车才可以采用原号牌。
换车不换牌的政策只对新车有效二手车享受不到。
在申请原车牌后车管所会重新制作一个新的车牌号不必将旧的车牌挂到新车上。
当然如果不使用原牌照也可以选择重新选号。
建议在申请保留原号牌的过程中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车辆登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等同时了解并遵守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