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信息:(1)国家汽车报废更新: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5万和2万元的定额补贴。
(2)湖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汽车置换补贴范围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湖南省内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湘潭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转出的旧车必须是本人名下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且于2024年9月6日前(含当日)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购买的新车必须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根据购买的新车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补贴以云闪付电子红包形式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燃油车乘用车补贴金额为每辆车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为每辆车10000元。
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燃油车乘用车补贴金额为每辆车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为每辆车12000元。
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5万元(含)以上,燃油车乘用车补贴金额为每辆车12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为每辆车14000元。
(3)长沙市开福区购车消费券:自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长沙市开福区指定车企购买家用乘用车的,采用“先购车,后申请”的方式,可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申报领取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电子消费券补贴。
申请方式:云闪付APP“惠购湘车”补贴申请入口;云闪付平台,首页-以旧换新-开福区购车补贴
发布机构: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