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和事故的距离,仅仅一个“转向灯”
2017年02月07日 16:41
(共计1页)
 【太平洋汽车网 绍兴车主通频道】在日常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过程中,一些驾驶人曾有过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


  “车辆进入和驶离高速公路匝道,必须要提前打转向灯,提示给后车,即将驶入或驶离高速公路。如果驾驶人不按规定打转向灯,突然变道进入主道或匝道,后车若未保持安全距离,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2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200元。

  然而,春节还在持续中,高速车辆增加,且放假期间自驾游的也增多,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极大。

典型案例一:

  2015年9月6日20时06分许,驾驶人李某驾驶的赣H*****号“福克斯”牌小型轿车,行至杭瑞高速公路357KM+762M互通匝道处(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境内),欲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打转向灯强行变更车道,导致后方驾驶车牌号为苏C*****“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人王某避让不及,直接撞上前方由李某驾驶的“福克斯”牌小型轿车,造成赣H*****车乘车人谢某受重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二:

  2015年7月26日09时00分,当事人胡某驾驶车牌号为赣L*****小型客车沿济广高速由南往北行驶,途经济广高速1123公里300米互通匝道处时,因不打转向灯强行变更车道撞上由宫某驶的冀J*****重型半挂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包括起步、停车、躲避、并线、进出主路等等。

  以上事故均是一次血淋淋的教训,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不但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及时开启转向灯光!

  注:上述文章内容图片均来自绍兴交警

  太平洋汽车网提醒各位车友: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到家!

(图/文:太平洋汽车网 绍兴01)

文章分享到:

网友热评 暂无评论

快速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