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车主注意啦 汽车挡风玻璃的标志今后不再发
2016年09月06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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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十堰车主通频道】近日小编在公安部了解到消息,由环保部门核发的黄绿标,今后不再发放,机动车车主也不必申领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日前,环保部、公安部及国家认监委联合出台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管理新规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同时,环保部不再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进行核准。

新规一出,不少车主们有些蒙圈....


这是否意味着机动车将不再接受排气污染检测? 
今后怎么检测尾气?
近期打算领环保标志的不用领了吗?
对年检有啥影响?

带着这些疑问,小编带你划重点
  这项新规定带来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前挡风玻璃上的车标,以后从三个变成两个。机动车尾气检验依然进行,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并不意味着不用接受排气污染检测。“只是不再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尾气检验依然进行”。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优化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技术检验流程。
  事实上,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仍需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如果车辆未进行排气污染检验,车管部门将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主将无法进行年审。这与现行的车辆年审条件相同,尾气检测合格同样还是前置条件。


除了纯电动汽车,6年内的新车免于尾气检测,根据此次出台的《通知》,除了纯电动汽车,6年内的新车免于尾气检测。新车6年免检是指“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


“这意味着尾气检测费能省掉。”车主陈先生说,他今年刚购买一辆奔驰轿车,按照现在的年审条件需购买保险、尾气检测完毕后再年审。而新政施行后,不仅能省下尾气检测费,也省去排队检测的烦恼。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

  另外,《通知》规定,“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在已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联网的省份,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黄标车除外)。”
  新规还鼓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在同一地点,整合优化检验流程、共享检验信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同时,各地环保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本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名称、地址、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就近验车。
温馨提示:虽然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并不意味着不再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而是把环保标志并入到机动车年审合格标志里了。如果车辆环保不合格,也就无法拿到车辆年审合格标志,错过年审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十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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