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苏州商业车险 改革将在本月底实施
2016年06月24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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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苏州车主通】近日,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对本月底前将实施的江苏商业车险改革进行了解读。本次商车改革的核心是把商业车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企业,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逐步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据了解,改革后的商车险除了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外,还首次对交通违法行为细化并进行关联,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因不良驾车习惯导致违反交通法规的,可导致第二年保险费率上调。
一、以前不保的项目现在能保了
改革后,商业车型条款删除了10余项原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即以下内容将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1、行业示范条款通用条款
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发生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诉讼费、仲裁费;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2、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造成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3、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和全车盗抢保险条款
车门没有完全闭合;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租赁机动车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二、费率调整系数精简为4个
改革前: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客户忠诚度、平均年行驶里程、安全驾驶等14个费率调整系数。
改革后: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交通违法记录、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4个,同时商车险价格计算公式变为:商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根据公司自主上报的系数使用规则,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调整使用。目前,各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在0.85~1.15范围之间使用。
改革还调整完善了车损险定价方式,例如改革前车损险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车损险的保费,但改革后按照不同车型确定基准纯风险保费,解决了社会普遍反映的“高保低赔”问题。
三、无赔款优待系数浮动范围扩大
浮动范围由“0.7~1.3“扩大到“0.6~2.0“。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的车辆,将享受保费6折的优惠;反之,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车辆,保费将上涨2倍。
四、驾驶习惯直接影响费率
交通违法系数从原来的浮动范围“0.9~1.0”调整为“0.9~1.5”,同时对不同交通违法类型进行了细化。
改革前: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交通违法记录、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4个,同时商车险价格计算公式变为:商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改革后:
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保费降低1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次及以上的,保费上涨10%;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毒驾1次及以上的,保费上涨30%……
此外保险公司服务方面改革也提出了高要求,主要包括:统一保险单证标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编制了投保告知书、保险条款手册、投保单、保险卡等单证样本。保险公司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投保告知书,确保消费者知晓相关内容;不论投保车辆是否有责,消费者均可要求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先行赔付;对索赔资料予以清理,保险公司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在实践中不合理不必要的索赔资料。
编辑点评:改革提高了保费计算的公平合理性,消费者整体上是获益的。对于理赔次数少,文明驾驶记录好的车主,保费会降低。对于理赔次数多,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车主,保费可能会上涨。依据前两批已经进行商业车险改革地区数据来看,70%以上的客户保费是会下浮的。
据了解,改革后的商车险除了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外,还首次对交通违法行为细化并进行关联,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因不良驾车习惯导致违反交通法规的,可导致第二年保险费率上调。

一、以前不保的项目现在能保了
改革后,商业车型条款删除了10余项原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即以下内容将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1、行业示范条款通用条款
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发生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诉讼费、仲裁费;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2、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造成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3、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和全车盗抢保险条款
车门没有完全闭合;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租赁机动车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二、费率调整系数精简为4个
改革前: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客户忠诚度、平均年行驶里程、安全驾驶等14个费率调整系数。
改革后: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交通违法记录、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4个,同时商车险价格计算公式变为:商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根据公司自主上报的系数使用规则,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调整使用。目前,各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在0.85~1.15范围之间使用。
改革还调整完善了车损险定价方式,例如改革前车损险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车损险的保费,但改革后按照不同车型确定基准纯风险保费,解决了社会普遍反映的“高保低赔”问题。
三、无赔款优待系数浮动范围扩大

浮动范围由“0.7~1.3“扩大到“0.6~2.0“。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的车辆,将享受保费6折的优惠;反之,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车辆,保费将上涨2倍。
四、驾驶习惯直接影响费率
交通违法系数从原来的浮动范围“0.9~1.0”调整为“0.9~1.5”,同时对不同交通违法类型进行了细化。
改革前: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交通违法记录、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4个,同时商车险价格计算公式变为:商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改革后:
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保费降低1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次及以上的,保费上涨10%;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毒驾1次及以上的,保费上涨30%……
此外保险公司服务方面改革也提出了高要求,主要包括:统一保险单证标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编制了投保告知书、保险条款手册、投保单、保险卡等单证样本。保险公司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投保告知书,确保消费者知晓相关内容;不论投保车辆是否有责,消费者均可要求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先行赔付;对索赔资料予以清理,保险公司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在实践中不合理不必要的索赔资料。
编辑点评:改革提高了保费计算的公平合理性,消费者整体上是获益的。对于理赔次数少,文明驾驶记录好的车主,保费会降低。对于理赔次数多,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车主,保费可能会上涨。依据前两批已经进行商业车险改革地区数据来看,70%以上的客户保费是会下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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