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购车最高奖励8000元 重卡也将受惠!
2020年05月18日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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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显示,山西省消费者新购买的由山西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奖励期限为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在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奖励对象包括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
上述汽车消费奖励由汽车销售机构先行垫付,即消费者按照销售发票载明价格扣减消费奖励的金额支付购车款。其后,由市级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结算。(文:太平洋汽车网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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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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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期限为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在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奖励对象包括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
上述汽车消费奖励由汽车销售机构先行垫付,即消费者按照销售发票载明价格扣减消费奖励的金额支付购车款。其后,由市级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结算。(文:太平洋汽车网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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