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年检”的通知交警权威解读
2018年12月07日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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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行情频道】近日朋友圈,被一个“重要通知”刷屏了,很多市民表示迷茫,这是真的吗?


  那么这个被疯传的“重要通知”正确吗?真相到底如何?请听交警部门正确解读:

  一、机动车是年检,驾驶证是审验,所以不存在图中机动车审验一说。

  二、机动车的年检,从未有过可推迟一个月检测的规定,一直是到期的当月或之前的两个月。换句话说,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含到期当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三、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补检,同时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那么,重点来了,驾驶员应该在哪个时间段去车辆年检才是正确的?小编给你举例说明:


  比如说你的车辆注册日期为9月21日,那么你可以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前往年检。

注意:

  1、提前三个月的检验期所指的三个月是包含到期当月的;

  2、截止日期是以登记月为准,不是以登记日为准。

注:上述文字图片来自绍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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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绍兴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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