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驾证消分新规 操作难度加大
2018年02月26日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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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哈尔滨本地快讯频道】驾照扣分,扣到崩溃、扣到分都不够的朋友应该很多吧,这时候很多车友会选择找人代扣。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这也就意味着,3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也就是说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
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温馨提示: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这也就意味着,3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也就是说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
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温馨提示: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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