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汽车新规出炉 不知道就要扣分了
2018年01月02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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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常州车主通频道】新年伊始,一大批新规定也相继出台,其中最惹人关注的还要数汽车,汽车已经成为目前较为普遍的代步工具了,汽车出行安全也是尤为重要的,大家务必了解新规的动向和新要求。
● 反光背心成车内强制标配物品
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除了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以外,今后所有新出厂的机动车都需配备一件反光背心。大家都知道,在车辆年检的时候三角警示架和灭火器都是必备的,我们也应该将这两样随车携带。而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灭火器以外,还会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当然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需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消费者自行购买。对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这一要求。
● 车内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
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乘用车所有位置都必须提供三点式安全带。三点式安全带对于乘车安全非常重要,无论如今主动安全配置的科技水平有多先进,它仍是汽车中最重要的独立安全装置。目前,大部分车型在车内的各个座椅上都配备了三点式安全带,但也有部分品牌车型为节约成本,在后排中间位置只提供简易的两点式安全带。
● 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事件的行车记录装备
飞机失事,黑匣子记录的数据能够帮助我们分析失事的原因,找出问题所在。随着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以及“碰瓷”事件的高发性,能够记录车辆行驶状况的相关设备就显得相当重要了。为了让行驶过程实现可回放,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所有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者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这标志着,今后行车记录仪就是原厂标配了。
● 避免惨剧再发生,电动车窗、天窗都要自带防夹功能
近几年不时有令人心痛的新闻被报道出来,一些粗心的家长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或者是儿童自身不注意,导致儿童被电动车窗和电动天窗夹到窒息。这样的惨剧接二连三被爆出来,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版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增加了电动车窗、电动天窗必须具备防夹功能的条例,以保证车窗在关闭的过程中遇到阻力能够及时停止或下降。事实也证明了有防夹功能的汽车天窗能够避免人的脖子受压至窒息,汽车厂商今后也不能以节约成本为由而生产没有防夹功能的电动车窗。
● 喇叭要能正常使用
由于校车和家用车导致儿童被困车内引发的事故也频繁发生,新规定中也提到,乘用车和专用小车在车辆锁止的情况下,喇叭要能正常使用,一旦发生儿童被困的情况,儿童能够通过按喇叭吸引注意,增加逃生几率。
● 纯电动汽车起步要有提示音
纯电动汽车上路以来,由于没有传统燃油车发动机带来的噪声,不仅是车内人员觉得安静,就连车辆外面的路人也难以觉察车辆启动。这对于乘坐的舒适性虽有帮助,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全因素,不少车辆由于起步时太过安静,路人无法及时避让。因此,新规定中要求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等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要有警告音能够引起车外人员的重视,以免发生事故。
● 悬挂的车标应与品牌相符合
这一次的新交规强调,汽车车标必须和本来的品牌保持一致。很多开众泰和陆风的车主喜欢把车标改成保时捷和路虎的车标,这种改装行为在以后可就要被罚款了,所以还是不要随意改车标了。
编辑点评:中国汽车安全性要求其实是要落后于欧美的,现在国家也在进一步增加汽车的安全性要求。2018是全新的一年,希望广大车友了解新规定,在保卫“荷包”的同时,也从安全角度出发,安全行车,不留隐患,车行万里顺顺利利!(文:太平洋汽车网 常州01)

● 反光背心成车内强制标配物品

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除了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以外,今后所有新出厂的机动车都需配备一件反光背心。大家都知道,在车辆年检的时候三角警示架和灭火器都是必备的,我们也应该将这两样随车携带。而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灭火器以外,还会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当然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需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消费者自行购买。对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这一要求。
● 车内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

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乘用车所有位置都必须提供三点式安全带。三点式安全带对于乘车安全非常重要,无论如今主动安全配置的科技水平有多先进,它仍是汽车中最重要的独立安全装置。目前,大部分车型在车内的各个座椅上都配备了三点式安全带,但也有部分品牌车型为节约成本,在后排中间位置只提供简易的两点式安全带。
● 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事件的行车记录装备

飞机失事,黑匣子记录的数据能够帮助我们分析失事的原因,找出问题所在。随着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以及“碰瓷”事件的高发性,能够记录车辆行驶状况的相关设备就显得相当重要了。为了让行驶过程实现可回放,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所有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者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这标志着,今后行车记录仪就是原厂标配了。
● 避免惨剧再发生,电动车窗、天窗都要自带防夹功能

近几年不时有令人心痛的新闻被报道出来,一些粗心的家长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或者是儿童自身不注意,导致儿童被电动车窗和电动天窗夹到窒息。这样的惨剧接二连三被爆出来,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版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增加了电动车窗、电动天窗必须具备防夹功能的条例,以保证车窗在关闭的过程中遇到阻力能够及时停止或下降。事实也证明了有防夹功能的汽车天窗能够避免人的脖子受压至窒息,汽车厂商今后也不能以节约成本为由而生产没有防夹功能的电动车窗。
● 喇叭要能正常使用

由于校车和家用车导致儿童被困车内引发的事故也频繁发生,新规定中也提到,乘用车和专用小车在车辆锁止的情况下,喇叭要能正常使用,一旦发生儿童被困的情况,儿童能够通过按喇叭吸引注意,增加逃生几率。
● 纯电动汽车起步要有提示音

纯电动汽车上路以来,由于没有传统燃油车发动机带来的噪声,不仅是车内人员觉得安静,就连车辆外面的路人也难以觉察车辆启动。这对于乘坐的舒适性虽有帮助,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全因素,不少车辆由于起步时太过安静,路人无法及时避让。因此,新规定中要求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等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要有警告音能够引起车外人员的重视,以免发生事故。
● 悬挂的车标应与品牌相符合

这一次的新交规强调,汽车车标必须和本来的品牌保持一致。很多开众泰和陆风的车主喜欢把车标改成保时捷和路虎的车标,这种改装行为在以后可就要被罚款了,所以还是不要随意改车标了。
编辑点评:中国汽车安全性要求其实是要落后于欧美的,现在国家也在进一步增加汽车的安全性要求。2018是全新的一年,希望广大车友了解新规定,在保卫“荷包”的同时,也从安全角度出发,安全行车,不留隐患,车行万里顺顺利利!(文:太平洋汽车网 常州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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