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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增程式电动汽车”划归纯电动车投资项目,而插电混车型属于燃油车投资范围。
文中明确指出,“燃油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发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传统燃油汽车(含替代燃料汽车)、普通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投资项目;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电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投资项目。”
增程式电动车的工作原理,就是在纯电动车上再搭载一台增程器(目前为1.0L以下的小排量发动机),当电池续航不足时,通过给增程器提供能源,让发电机继续给电池供电,满足车辆继续行驶。增程式电动车的优点是,噪音小、更节油,而且技术难度比混动汽车低;既增加了纯电动车的续航能力,又减少了燃油消耗。但这类车型在商业模式、成本、市场等方面的劣势也很明显。
但是根据目前现状,在于没有高效率的增程器,通常采用的是1.0L以下的小排量发动机,来作为发电动力来源,效率不高,所以在技术相对不完善的情况下,增程式电动车的优势很难体现。另一方面,在国家补贴政策下,增程式电动车的扶持力度相对较小,促使企业更倾向纯电动车型。
发改委近期发布的规定,仅是征求意见稿,具体执行尚有待调整。但意见稿的发布使增程式电动汽车重新受到重视。此举更有利于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百家争鸣,在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的大趋势下,又增加了一些新的可能性。(文:太平洋汽车网 熊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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