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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政府在政府在线网站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提出“禁止非纯电动车辆新注册为网络预约出租车”等新规定,而且还要求注册车辆需为轴距2650mm以上的纯电动小汽车。
附件: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
而除了公布网约车准入新标准外,深圳市政府还将根据本决定对《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作相应修改,并择期重新公布。总结归纳为6点修改,分别为修改准入车型条件、加强乘客个人信息保护、明确处罚条例、增强监管和抽查力度、以及部分具体执法方式和取证首发的细节规定。
其中,还针对在执法过程中难以认定网约车经营者是否“未按规定”向乘客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姓名、照片、从业资格证件号码、服务单位、手机号码、服务评价结果、车牌号码等信息的问题,做了重新量化规定,亦即用是否在客户端隐藏相关信息来界定违法事实;而出发主体也均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担任,罚款额度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如果是在机场等公共交通枢纽场所未按规定侯客,随意巡游揽客的,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最后是从业准入证件的问题,修改后的规定适当降低了准入门槛,可领取为期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也是为了应对,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已不可能在《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办理,同时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与其他相关证件有过多重叠的问题。因此,上述两个条款实际上已不执行。故此次修改时将该两条予以删除。(图/编译:太平洋汽车网 刁国安)
附件:《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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