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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由上海市科委印制发布,方案提到燃料电池车将按中央财政补助:上海市财政补助(国补:地方补贴)1:0.5的比例给予。而如果系统的额定功率处在60kW到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50%之间的,按照国补:地方补贴1:1的比例给予补助。另据悉,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中有,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上限为20万元的规定,因此,未来一款燃料电池乘用车最高可获得国补加地补共40万元。
车辆获得补助的限制条件包括如下几点:①应是生产企业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39号)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审核后生产的车辆;②车辆已获得中央财政补助;③燃料电池系统启动温度不高于-10℃,测试符合《GB/T 33979-2017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低温特性测试方法》;④必需有燃料电池系统氢耗及运行监测,监测数据应接入本市确定的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平台;⑤前2万公里行驶里程氢耗量(kg)≥20000(公里)/续驶里程(公里)×储氢量(kg);⑥运行单位与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公安等法规要求的加氢站有供氢协议;⑦车辆需具备加氢站提供的加氢量记录。
2018年燃料电池国补标准 | ||||||||
补贴上限(万元/辆) |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 | 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 | 纯电动续航 | |||||
乘用车 | 轻型客车/货车 | 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0.8倍系数 | 0.9倍系数 | 1倍系数 | 乘用车 | 商用车 | |
20 (6000元/kW) | 30 | 50 | 0.3(含)-0.4 | 0.4(含)-0.5 | 0.5(含)以上 | 不小于10kW | 不小于30kW | 300km |
同样是在今年2月,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新能源补贴新政中规定了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与往年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依旧按照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进行。(图/文:太平洋汽车网 刁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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