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南宁将启用机动车排放新标准
2016年12月23日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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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南宁政策解读频道】明年1月1日起,南宁将启用机动车排放新标准,南宁市将分三个阶段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对低于国五标准的车辆,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 规定实施的背景

    去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业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公告,要求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五标准。南宁市也将自同一时间起,分三个阶段实施国五标准,全市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机动车的全国统一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执行国四标准,使用不受影响。

    对于不同车型的排放标准,将由南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环保局等不同部门核定。凡达不到国五标准的车型,不予注册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地转入本市的机动车继续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铁路机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不在本次执行国五标准车辆范围。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各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相关通知组织安排销售计划,按期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国家实施国五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各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 什么是“国五”标准?

    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国内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

    相比国四标准,国五标准轻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上海市机动车年度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


● 各车型排放标准到哪里核定?

    新购置国产9座及以下载客汽车:到南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核定(也就是车管所)→ 达标即受理注册登记业务;

   新购置国产9座及以下载客汽车以外车型(包括所有进口车型):到南宁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部门核查 → 出具审核证书 → 南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 南宁市实施国五标准的三个阶段

南宁市实施国五标准的三个阶段 
 时间  车辆 执行条件
 第一阶段自2017年1月1日起 所有在本市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  机动车全国统一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执行国四标准;发票开具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执行国五标准。
第二阶段 自2017年7月1日起  所有在本市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除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以外)重型柴油车 机动车全国统一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在2017年7月1日(不含)之前的,执行国四标准;发票开具时间在2017年7月1日(含)之后的,执行国五标准。
第三阶段 自2018年1月1日起 所有在本市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  机动车全国统一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执行国四标准;发票开具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执行国五标准。

● 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车是否符合标准呢?

   市民想要具体了解自己的爱车是否符合环保达标车型,可登录中国环境保护部网站(www.zhb.gov.cn)查询,具体车型目录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也可以登录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nnhb.gov.cn)查询。


(编辑:太平洋汽车网 南宁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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