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豹路虎起诉陆风山寨极光 输赢令人期待
2016年06月07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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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新车频道】不久前,路透社在一篇题为《捷豹路虎起诉山寨揽胜极光的中国汽车制造商》的文章中证实捷豹路虎向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江铃控股(陆风母公司)旗下的陆风X7侵犯其路虎揽胜极光车型的知识产权。


  关于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相信关注汽车的朋友多少都有些了解了。路虎揽胜EVOQUE于2010年10月在巴黎车展全球首秀并于当年12月亮相广州车展,同时发布了中文名称揽胜极光。而到了2014年广州车展上,陆风带来了造型上与路虎极光高度相似的陆风X7,引得业界唏嘘不已。更多山寨案件回顾,请点击:《纵览汽车圈山寨官司 自主品牌路在何方》


陆风X7


路虎揽胜极光

  陆风X7山寨路虎揽胜极光已是不争的事实,不过在法律程序上还是纯在这一定的争议。虽然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在2013年11月6日才为陆风X7(代号E32)申请了外观专利,而捷豹路虎早在2011年11月4日便在中国国家专利局为极光申请了专利。但是,我国专利法第23、24条规定了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日需早于发布日期,而发布日其六个月内申请专利的需提交不丧失新颖性的补充材料。捷豹路虎为揽胜极光申请的专利据该车首发早已超过了六个月,所以对揽胜极光的专利合法性的问题存疑。


捷豹路虎为揽胜极光申请的专利


江铃控股为E32(陆风X7)申请的专利

  中国专利审核体制为预审查制,所以在专利局备案的专利并不一定全部合法,在出现争议时,专利复审委员会还会对其合法性进行复核。此前在德国尼奥普兰状告中大A9侵犯其星航线客车知识产权一案中,中大便利用星航线客车在专利申请日前半个月已经曝光,并且未提交不丧失新颖性的补充材料而逆转案情胜诉。

  此外,即使专利合法,包括在本田状告双环来宝S-RV侵犯其C-RV知识产权以及菲亚特状告长城精灵侵犯其熊猫车型知识产权等案件中,我国法院均作出“在整体观察及细部比较上存在明显差异,两者不构成近似”的判决。所以捷豹路虎在状告江铃控股陆风X7侵权的案件中胜诉艰难。


  即便困难重重,捷豹路虎还是选择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对双方来说都将是一场漫长的诉讼拉锯战。我们更希望中国自主品牌能尽早走出山寨阶段,做出受消费者认可的好车。同时也希望我国法律制度能进一步完善,能更好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真正的创新。(文:太平洋汽车网 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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