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模式到头了?汽车销售管理将推新办法
2016年01月07日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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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一直以来,车企在汽车流通领域都是占据垄断地位,卖车方——经销商往往是被动从属地位。1月6日,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办法加强了经销商的权益,平行进口限制更少,卖车形式允许多样化。
车卖不动了,才想着顾及经销商利益?
此前协会相关负责人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从《办法》实施十余年来,已经启动多次修订,每次修订都和汽车市场的降温有着必然的联系,此次也不例外。”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肖政三表示:“从2014年底至今,能够赚钱的经销商只有三成。”
投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建设4S店的重资产发展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而大卖场、线上售车线下交车等轻资产发展模式,开始受到不少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追捧。
平行进口限制减少
此前对平行进口汽车限制的相关规定,在此次新版本中并未出现。
取而代之的则是,“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
难以获得3C认证则是目前上海等自贸区平行进口业务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称,将对全国自贸区以平行进口方式入境的汽车的3C认证方式加以调整。
限制供应商
为了给授权经销商减负,新《征求意见稿》还对供应商的权利加以约束。
新《征求意见稿》在文件名称中取消了“品牌”二字。有分析认为,这将促进汽车大卖场、电商等非授权方式的发展。
新《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具备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搭售未订购的汽车、汽车配件和用品等商品。
因此,有观点指出,新《征求意见稿》在规范授权经营方式发展的同时,鼓励其他非授权经营方式发展,充分竞争,这将有利于打破整车企业对于汽车流通领域的多年的垄断,促进汽车流通行业健康运行。(消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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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进口限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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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而代之的则是,“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
难以获得3C认证则是目前上海等自贸区平行进口业务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称,将对全国自贸区以平行进口方式入境的汽车的3C认证方式加以调整。
限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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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观点指出,新《征求意见稿》在规范授权经营方式发展的同时,鼓励其他非授权经营方式发展,充分竞争,这将有利于打破整车企业对于汽车流通领域的多年的垄断,促进汽车流通行业健康运行。(消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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